※辦理護照所需資料:

1. 舊護照正本。

2. 身份證正本(年滿14歲須附身分證正本,未滿14歲可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1份」)

3. 若小朋友未滿20歲,需附上父或母的身份証正本。

4. 2吋相片二張(6個月內,背景必須是白底,同身份證規格)

5. 第一次辦理護照者,請先持以上証件至戶政事務所進行「人別確認」,方可送至外交部辦理。

6. 工本費1700元。

7. 請提供個人基本資料、電話、地址。

8. 護照表格務必請貴賓親自簽名。

    ※其他說明:

• 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本公司將依各協力商之要求,為您預付此趟旅程的旅館、餐廳或機票等費用。
• 若您因故取消,本公司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
• 多數外籍航空公司一經開立機票,旅客需付全額票款,且不接受調整名單。(旅客若因懷孕、生病、意外受傷等因素取消機票,航空公司皆無法退款)
• 不同國家有程度高低的旅遊風險,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的旅遊權益,若有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行動不便等狀況,請主動告知,且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可接受報名。如未告知身體特殊狀況以致無法成行或衍生其他問題,旅客需自行負責。
• 無護照、護照頁數不足、效期不足(需六個月以上,以入境台灣之日期為基準)、過期者或護照汙損(包含髒污、封面與內頁分離、局部破裂、蓋有非出入境之印章等)、蓋有爭議國家之入出境章以及相貌/姓名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變更等...旅客有義務自行檢查審核,上述說明如有疑問請來電洽詢。

    ※注意事項&建議:

1. 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2.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本行程恕無法接受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無同行家人或友人之單獨報名,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3. 團體旅遊需多方顧及全體旅客,時間的安排也需相互配合,故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所以請貴賓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4. 報名支付訂金後,代表買賣雙方之契約關係已成立,觀光局《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即生效力,旅行社會將訂金支付於機票、住宿、餐廳等相關操作費用。
5. 支付訂金後,若臨時變更或取消行程將依觀光局《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條款辦理,扣除旅行社實支實付的費用後,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餘款。
6. 如遇有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航班及交通工具旅行方式之權利。
7. 本行程使用團體機位,不可延長天數、更改來回程日期及航班時間;所示之航班時間,航空公司/機型/時間可能會有所變動。正確航班時間,以團體出發前航空公司公告為主。【特別說明】團體旅遊所採用的一律為團體機票(含燃油附加稅),機票一經開票後,是不能更改也無法辦理退票,此點基於航空公司之規定,敬請見諒。
8. 如逢表列飯店客滿時,將會以同等級飯店取代。
9. 本商品所搭乘之班機與行程內容,請以說明會資料為準。
10.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之因素,部份景點可能會受影響;故於行程參觀內容不減之原則下,本公司得依航空公司班機及旅館確認之實際情形及團體行進之交通狀況酌情參考調整順序,敬請貴賓們諒解!
11. 旅途中若有行程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
12. 請於班機起飛兩小時前(美加線請於三小時前)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13. 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後發還護照於團員,及協助辦理行李托運,行李不得經由他人(非機場作業人員及航空公司地勤人員)代辦或整理托運行李。
14. 素食: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 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如有特殊飲食請於出發前10天告訴相關作業人員,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但機上特殊餐食須以航空公司確認之結果為準。

    ※護照及出入境說明:

1.《依國際慣例規定,護照有效期限,應持有滿半年以上效期 (以入境當地時間為準),始可入境其它國家》。
2. 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OO年 OO月 OO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OO號核准】。
3. 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核准 OO年 OO月 OO日前一次有效 OO縣市公所】
4. 若您是接近役齡者→出國必須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章。
5.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 持他國護照,須使用同一本護照出入境,並攜帶持有之雙國護照,且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請務必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6. 更詳細之內容請參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緊急求助電話:

1. 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撥打方式為(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專線」電話800-0885-0885(諧音「您幫幫我、您幫幫我」)
2. 交通部觀光局 緊急聯絡電話0800-211-734、(02)2349-1691(上班時間)、(02)2749-4400(非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