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說明:

本行程費用含簽證代辦費用;因簽證費用屬於國家單位設定之行政規費,且屬於代辦性質,與旅遊品項費用有別,所以若是各旅遊地政府有公告調漲或調降時,敝公司將即通知貴賓補費或退費,感謝您的配合。

簽證需要資料:不分團簽或個簽皆需準備 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 身份證1:1大小,正反面影本1份(規格不符,一律退件) 六個月內2吋照片2張(一定要彩色白底,要大頭的照片,頭到下巴3.2∼3.6公分,照片也不能和身分證及護照上的一樣,不能帶眼鏡、墨鏡、有色隱形眼鏡鏡片或瞳孔放大片,影響辨識人貌,視障者除外,衣服不能露肩樣式,照片背後請寫上名字,特此重申。 15歲以下之小孩,要附"3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且父或母要同行並同時送簽證。 所需工作天:3天(若遇旺季須5天以上)。兩天內急件需加費用NT.700。 孕婦懷孕滿7個月以上無法入境菲律賓,如未滿7個月需申請醫院英文適航證明。 役男或軍公教人員需蓋好備查章後才可送菲簽。 父母辦個簽小孩也只能辦個簽。(若團簽改送個簽須附彩色兩吋照片一張費用NTD1,300) 如監護人非親生父母親(如:養父養母或爺爺奶奶),戶籍謄本正本需準備英文版。
相關注意事項: 2009/4/1起,若送簽資料不合格,菲簽處退件不退費,請大家注意。 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出境台灣入境菲律賓需持同1本護照。 十五歲以下小孩需父或母同行,若父或母沒有同行需其中一人帶小孩親自去菲簽處公證,公證後小孩才可辦菲簽,且另於進入菲律賓各機場需再付3500元披索之通關費。
菲簽公證所需資料:
》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護照正本,及小孩的護照正本,及同行者的護照正本
》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正本,及身份證影本3份(需用A4紙影印不可裁剪,上面需寫明父或母護照上的英文名字)
》戶籍謄本正本(英文版)
》公證費台幣1000元
註:以上資料缺一不可,公證時間約一天,需視菲簽處而定。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旅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相關規定請參考網站: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其他說明:

• 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本公司將依各協力商之要求,為您預付此趟旅程的旅館、餐廳或機票等費用。
• 若您因故取消,本公司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
• 多數外籍航空公司一經開立機票,旅客需付全額票款,且不接受調整名單。(旅客若因懷孕、生病、意外受傷等因素取消機票,航空公司皆無法退款)
• 不同國家有程度高低的旅遊風險,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的旅遊權益,若有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行動不便等狀況,請主動告知,且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可接受報名。如未告知身體特殊狀況以致無法成行或衍生其他問題,旅客需自行負責。
• 無護照、護照頁數不足、效期不足(需六個月以上,以入境台灣之日期為基準)、過期者或護照汙損(包含髒污、封面與內頁分離、局部破裂、蓋有非出入境之印章等)、蓋有爭議國家之入出境章以及相貌/姓名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變更等...旅客有義務自行檢查審核,上述說明如有疑問請來電洽詢。

    ※行程規定:

巴拉望中段需附上護照上正確英文名字,才能取得中段機位,敬請配合。 國內段行李重量規定:除MPH機場最多只能10公斤托運行李+免費手提1件5公斤,其他航點15公斤托運行李+免費手提1件7公斤。 本行程屬於個別旅遊契約,成團人數:巴拉望為6人以上成行出發團體旅遊,說走就走,未達16人故不派領隊,由當地導遊接待,機場有專人送機。 6人成行15人以下,導遊服務費1天NT$200。 16人以上(派領隊);16人以上導遊服務費1天NT$100+領隊服務費NT$100。 15人以下的團體,我方有可能會於外島併團及合船出海都需有等待時間上考量敬請見諒(若不允許,須於出團前聲明,且團費另計)。 國際線機票為考量降低售價成本,而搭配團體機票做結合,如團體機票無法開出,需開FIT機票時需補機票差額,敬請見諒。 馬尼拉國際機場至馬尼拉國內機場來回交通,會依人數安排交通工具,或機場租賃車接駁。 馬尼拉/巴拉望/馬尼拉,國內段機票一經開票並無退票價值,恕無法辦理退票,敬請見諒。 旅客雖然已CHECK IN,掛好行李,拿到登機證,但於登機時間未到,航空公司會先廣播,若旅客還是未到時,會將行李卸下並關櫃。 依人數安排全程英文或中文導遊,於巴拉望隨團服務。 飯店住宿為二人一室,且無自然單間。 巴拉望皆不接受指訂大床需求,要指定大床必須加收升等費用,因為大床房型大都是DELUXE房型。 巴拉望上交通工具,大都是小型箱型車做接駁,或是三輪機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無遊覽車,由車公司安排接送都需合車,無法單獨一部車接送。 團體簽證需10人以上才可送菲簽,故需團進團出不得延回,15歲以下小孩須父母同行。 此優惠行程適用本國人(持中華民國護照),不適用於外國人或持外國護照,請另洽詢團費。 菲律賓國家不接受雙重國籍。 此行程為優惠團體行程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若行程中脫隊每位需補收差價US$100。 為了本次各位貴賓行程愉快順利,旅遊行程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若遇特殊情況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以及船、交通阻塞、觀光點休假,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行程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小費說明:

當地導遊每天合計新台幣200元,請交給於導遊,合計200X5天=新台幣1,000元 2-15人(不派領隊),導遊服務費1天NT200;15人以上(如有派領隊)導遊服務費1天NT100。 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除飛機上外,差不多都有付小費國際禮儀的習慣。
》每天起床後,於床頭之小費,每間每天約美金1元為(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旅館之行李員,上下行李進出房間時,請給小費約每件美金1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旅遊錦囊:

氣候:一年四季都是夏天,平均溫度約25∼35度之間。
時差:和台灣沒有時差。
匯率:當地1元披索(PESO)約等於0.7元台幣(NT),請依當地匯率變動為依據。
菲律賓是一個講求環保概念國家,並不是每個飯店都有提供牙刷牙膏等換洗用具,為維護個人衛生及大家一起做環保,請自行準備牙刷牙膏等換洗用具。
菲律賓每一個飯店的房間並不是都有提供吹風機,如有必要建議自行攜帶吹風機,以方便自行使用。
電壓:電壓220W,三腳圓身插頭或兩孔插頭因飯店不同有所不同,如需攜帶電器用具,請必須攜帶萬用插頭以備需要。長灘島因電力不足常有跳電情形發生,渡假村及餐廳都備有發電機,敬請見諒。
電話:
》人在『台灣』,撥打電話到菲律賓
一、台灣國碼(002)+菲律賓國碼(63)+區碼(2)+當地電話號碼
區碼:馬尼拉(2)、 巴拉望(48)、長灘島(36)、宿霧(32)、薄荷島(38)。
二、撥打菲律賓手機:台灣國碼(002)+菲律賓國碼(63)+菲律賓手機號碼
》人在『菲律賓』,撥打電話回台灣
一、菲律賓國碼(00)+台灣國碼(886)+台北區域號碼(2)+台北室內電話
二、菲律賓國碼(00)+台灣國碼(886)+手機號碼(去掉第一個0)
》人在『菲律賓』,撥打菲律賓手機
一、台灣手機直撥當地手機號碼即可。
網卡:網路吃到飽(300 PESO/5天、250 PESO/3天),機場或當地皆有店家可以購買,實際金額以當地牌價為主。當地網路訊號不是很穩定,即便買了網卡還是會有斷訊的可能,請自行考量是否購買。(可詢問導遊或請導遊協助)

    ※安全守則: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供入住旅客煮水用,此熱水壺僅供煮水使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EX: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不等),並請注意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如有使用方式上之問題請務必詢問帶團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飯店設備時,可能須負相關責任。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錢幣:台灣出境
》台幣:現金不超過60,000元。
》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國人旅遊購物免稅額規定:
每人可攜回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每人可再攜回五部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